2025年10月28日 20:59 山西


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

10月28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县委书记李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宣传宣讲,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全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襄垣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科学编制好“十五五”规划,事关全县发展全局和长远未来。要找准定位。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十五五”规划编制全过程,结合我县县情实际,明确我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确保“十五五”规划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上与上级精神同频共振。要抓住关键。梳理产业转型、城乡融合、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教育医疗等短板弱项,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重大改革事项;对规划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做好资金、土地、能源、环境等要素保障,确保规划内容能够落地生根。要压实责任。县发改和科技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高质量完成本领域、本行业规划编制任务。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融会贯通。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紧盯主要指标,强化研判、补齐弱项;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推动开工项目入库入统;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包装项目;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服务业有效增长。要全力做好保暖保供。加强监测调度,加大供热设备检修维护力度,聚焦特殊群体取暖问题,强化应急保障,牢牢守住保暖保供的安全底线。要抓好安全稳定。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及早谋划明年工作。要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各部门、各镇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研究,谋划储备一批能够强链补链、引领转型、增强后劲的重点产业项目,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抓好秋收秋种、护林防火、生态环保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0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段联刚主持召开县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原则通过《关于襄垣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襄垣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草案)》《关于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县1-9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襄垣县标准化社区食堂建设运营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等2个办法、《襄垣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制方案》、建设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园餐”全流程数智化监管平台等事宜。
会议强调,各镇、各单位要深学细悟、笃行实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要对标对表、科学谋划。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和具体任务,科学谋划我县“十五五”规划,谋实谋细明年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要奋力冲刺、决胜全年。抓紧抓实四季度各项工作,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守牢安全稳定和生态安全底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各镇、各部门要履职尽职、协同作战,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要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充分发挥交通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上持续发力,切实筑牢安全发展的坚固防线。要压实责任,全面拧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深入一线,主动发现问题,创新解决问题,推动“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要细化举措,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紧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综合运用视频监控、标准化作业、培训教育等手段,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监管,完善联合执法体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发挥执法震慑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文/霍卫星 图/王晨

▲ 10月28日,“我们的节日·重阳”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在文庙广场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魏巍出席。(文/史荣荣 图/韩松涛)

▲ 10月28日,县政府外事办在古韩镇永惠社区开展领事保护宣传周活动。(文/图 韩聖玉)

▲ 10月28日,古韩镇党委书记刘怀忠在南丰沟村南峰遗址调研。

▲ 10月28日,侯堡镇党委书记刘志杰、镇长李敏与省城乡规划院对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 10月28日,夏店镇党委书记郭容德、镇长王超越在马喊村推进文旅项目。

▲ 10月28日,虒亭镇镇长赵杰在查看后湾水库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进展。

▲ 10月28日,西营镇镇长孙琼推进西营村“垃圾不落地”工作。

▲ 10月28日,下良镇党委书记孙念霞、镇长靳猛召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

▲ 10月28日,王村镇党委书记李真在南姚村查看“一事一议”项目进展。

▲ 10月28日,善福镇党委书记郭锐召开专题会议。

▲ 10月28日,县妇联举办2025年度基层妇联干部“巾帼领头雁”培训班。(文/图 张可)

▲ 10月28日,县国资局对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 10月28日,侯堡镇在海通实业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 10月28日,夏店镇镇长王超越在西北阳村金亿祥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

▲ 10月28日,西营镇在辖区商铺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 10月28日,王村镇党委书记李真在卫生所检查药品安全。

▲ 10月28日,善福镇在东宁静水电站进行安全检查。

▲ 10月27日,县教育局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需要,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十三条 因依法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致使诉讼、监察调查、行政复议、仲裁、国家赔偿等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五条 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网络直报或者自动速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