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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聚焦襄垣

2025-10-23 21:36:37    来源:襄垣县融媒体中心    访问:    

聚焦襄垣(10月23日)

襄垣县融媒体中心 聚焦襄垣   2025年10月23日 21:34 山西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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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要 闻
 

李瑜调研保暖保供和“十五五”期间能源发展规划时强调

深入细致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借势而为谋深产业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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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县委书记李瑜深入县惠民能源集团调研保暖保供工作,并就“十五五”期间能源发展规划工作进行座谈。他强调,要深入细致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借势而为谋深产业发展布局,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鲍明敏参加。
调研中,李瑜详细了解热源分布、供热范围、设备运转、应急处置等情况,他强调,供热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冷暖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民生工程。县惠民能源集团作为供热服务窗口单位,要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的运行监测和巡检维修,持续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供暖服务热线等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集中、反复投诉问题,不断健全完善供热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切实提升供热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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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工作交流座谈会上,李瑜详细询问“十五五”期间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他强调,要统一思想。准确把握能源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拓宽发展思路,科学谋篇布局,统筹做好中长期目标与远景目标、能源发展与城市建设的有效衔接,加快释放煤层气、LNG等优势能源资源潜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整顿作风。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加大人才引进、资质升级力度,建强能源领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企业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在科学管理中要效益、在创新务实中求发展。要优化服务。持续增强供热、供气、供电服务保障能力,及时解决供需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设备检修、应急保障等工作,全力保障重点民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用能需求。要扩大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及时捕捉市场动态变化,统筹推进管网布局铺设、增量配气网建设,迅速做大产业规模、做强企业实力、抢占市场先机,全方位提升企业竞争力。要做好前期。精准掌握政策性资金支持重点,紧扣政策导向、资金投向、项目方向,及早做好项目储备、审核论证、前期推进等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战略“笼子”、规划“本子”、资金“盘子”。

文/孙彬雁  图/栗玉杰


时 政 动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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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23日,县委副书记贾钢辉、副县长赵楠楠带队对全县“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进行交流学习。(文/图  付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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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我县召开2025年环山西自行车骑游大会(襄垣站)赛前协调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魏巍出席。(文/图  韩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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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在收听收看全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会后,我县立即召开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鲍明敏出席。(文/图  连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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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我县召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鲍明敏出席。(文/图  杜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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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雪刚在古韩镇西河底村、八里庄村调研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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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杜娟在县气象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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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县政协副主席赵勇带队围绕实施“一河三湖”生态改造开展专题视察监督。(文/图  连彦玲)
一 线 工 作 动 态


我县“老来府前”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全省最佳风采项目

10月21日,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的山西省文明实践优秀项目展示交流活动在吕梁市举办。我县选送的“老来府前”志愿服务项目凭借创新服务模式与显著实践成效,被评为全省最佳风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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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来府前”志愿服务项目现场展示

“老来府前”是古韩镇府前社区实施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以“共享设施、共享服务、共享资源”为理念,围绕文化娱乐、信息咨询、身心健康、生活照料4个方面,为老年群体提供常态化服务,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该项目通过自助、互助、共助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传统“养老”模式向高品质“享老”生活转型,为全省基层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提供生动实践范例。

▲ 颁奖现场

近年来,我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打造了“理论宣讲轻骑兵”“文化惠民直通车”“移风易俗红白理事会”“邻里互助志愿服务队”等一批示范性强、群众爱参与的文明实践项目,切实把“小事”办进群众心里,让文明之花竞相绽放。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阵地,探索服务群众新路径、新方法,努力打造更多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文明实践项目,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精神动力。

文/王昕

▲ 10月23日,古韩镇党委书记刘怀忠对太行路外立面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指导。

▲ 10月23日,侯堡镇镇长李敏在常沟村实地解决208国道改扩建工程涉及事宜。

▲ 10月23日,西营镇查看秋粮收储情况。

▲ 10月23日,下良镇镇长靳猛查看秋收情况。

 10月23日,县卫体局局长郝江华查看县医院朝阳院区项目建设进展。

▲ 10月23日,县人社局在文庙广场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文/杜帅  图/韩松涛)

▲ 10月23日,县残联举办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文/图  杜帅)

 10月23日,襄矿集团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文/图  张可)

 10月23日,新裕(山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举行一期工程投产暨二期工程开工仪式。(文/贾媛  图/米鑫)


安 全 工 作 动 态








 10月23日,侯堡镇在顺鑫源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10月23日,西营镇在辖区商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10月23日,下良镇宣传农机具作业安全知识。

 10月23日,善福镇夜查企业安全生产。

 10月23日,县住建局在湖畔花园二期工程进行安全检查。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07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发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文专用技术装备和水文计量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
(二)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所列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决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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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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