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以制度为基石,以服务为保障,以考核为抓手,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再升级。
一、压实责任,打牢制度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娄底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等7项规程制度的通知》,《娄底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试行)》,重点完善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的会商(会签)机制要求,明确了市局各业务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的职责分工,为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夯实了基础。
二、优化服务,创新工作模式。以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为核心,创新推出三段式服务模式,实现排污许可审批服务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治理转型。首创“环评+许可”双联机制,对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实施“双线并审”,并推行“三单联达”,提升整改效率。通过“前端预防-中端快审-后端跟服”的服务闭环,减少了企业资料修改次数,压缩了平均审批时间,提高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满意度,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
三、严格考核,提升工作质效。将“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考核结果与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分局领导班子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涵盖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重点问题率、问题整改率、数据准确率的多维评价指标体系;定期通报常态化抽核结果和整改进度,针对核查发现的共性技术问题,及时提供专家帮扶、案例剖析和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审核人员的能力水平。通过压实排污许可属地责任,推动形成主动作为、争先创优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