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乡镇干部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论断为乡镇干部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基层工作中把准方向,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乡镇工作直面群众,矛盾集中、任务繁重,尤其需要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观。有的干部为了追求短期“显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面子项目”,忽视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有的干部将个人升迁与政绩捆绑,重“显绩”轻“潜绩”,导致工作浮于表面,难以惠及长远。这些政绩观偏差的根源,正是党性薄弱的表现。党性说到底是对公私关系的正确处理,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乡镇干部唯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才能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以坚强党性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乡镇干部在实干中锤炼初心。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立足当下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等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谋划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基础性工作。要深入基层一线,听真话、察实情,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和形式主义,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标尺。焦裕禄、谷文昌等优秀干部之所以能铸就永恒丰碑,正是因为他们以坚强党性践行了“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精神。乡镇干部当以榜样为镜,在为民服务中淬炼党性,让正确政绩观在基层治理中落地生根。(李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