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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出台“24条”!你关心的房地产消息都在这里——

2025-09-22 19:53:55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近期,内江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提升住房建设品质、优化群众住房居住环境等9个方面24项内容推出一系列措施,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促进内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科学制定城市规划

Part.1

综合考虑人口流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交通区位、住房需求等因素,优化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条件,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快用地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高标准构建便民社区生活圈。

优化土地供应管理

Part.2

对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对需求较旺盛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坚持“净地出让”。加大立体生态住宅、低密度住宅用地供给,优先安排优质地块。住宅用地挂牌时可明确当前学区安排,稳定购房者预期。

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Par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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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城区一隅

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打造与城市功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相匹配的好地块、好地段。落实分类调控,妥善推进闲置存量房地产盘活利用。根据供需关系,健全“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样化保障模式,建立“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的梯度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多层次安居需求。

提升住房建设品质

Part.4

落实“好房子”参数标准。新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或入户层距地面超9米住宅需配电梯。提高住房隔声等性能标准,确保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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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精品楼盘

推进“好房子”建设。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维、管理等环节,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下调容积率,适度扩大绿化平台、阳台占套内面积比例,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

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住房建设的强制性要求,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优化群众住房居住环境

Part.5

加快消除居住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加大楼间距小、人口密度高的“握手楼”改造力度,优化零星用地集中改造和容积率转移、奖励政策,分批次推动消除群众居住安全隐患。

拓展征收搬迁安置方式。鼓励在集体土地征拆、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城市更新、城市D级危房隐患点消除、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积极推行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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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的市中区西二巷

完善老旧小区“一老一小”服务功能,推动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支持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等腾挪土地,优先用于养老、托育、助餐等便民利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保障新市民住房需求

Part.6

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安居。通过发放购房现金补贴、面积奖补、消费券,落实契税优惠政策等措施,降低农民进城购房成本。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公积金支持范围,全面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

保障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需求。适度放宽中心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准入条件,取消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须满3年以上的限制。深入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加大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支持力度。对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对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定向供应公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住房户型、面积、楼层选择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Part.7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商业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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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推介内江精品楼盘

鼓励二手房交易,推动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完善“甜城房产超市”功能,整合预售许可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及经纪机构备案等服务,集成中介服务、不动产登记、税务、金融、法律咨询等服务事项,建立购房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主动积极对接川渝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多子女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租房提取额度可上浮不低于20%。

积极支持购房就学。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支持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入学。

盘活存量房地产资源

Part.8

按照“一地一策”“以用为先”的原则,通过限期消除继续开发障碍、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等方式,妥善推进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利用。

用好激活存量房产。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债券资金等政策,在坚持以需定购、财政可承受前提下,有机会、按节奏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教师周转房、人才公寓,以及养老、托育、助餐、社区用房等政府投资类用房。

采取“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商业用地—调整规划条件—重新出让”方式推动“商改住”。

鼓励推动“商改租”。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Part.9

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为合规住房开发项目主要融资渠道,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积极推广“交房即交证”,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实行“统进统出”封闭管理,确保监管资金专款专用。

强化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大力推进房地产基础性制度改革,规范投资人和项目开发公司关系。强化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和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关键岗位人员信用评价体系等管理水平。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加大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规避预售资金监管、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等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力度。

据悉,该措施从2025年9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此前内江市出台的房地产政策与该措施不一致的,以该措施为准。(来源:内江头条)

[责任编辑: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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