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墙下,一扇扇紧闭的门扉被强行打开,刺眼的灯光照亮了沉寂多年的院落。这场发生在山西大同的“破门亮灯”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层矛盾。破门之举,破的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门,更是基层治理中法治意识的藩篱;亮灯之策,照亮的不仅是古城的夜空,更是基层治理转型的迫切需求。
破门亮灯事件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根深蒂固的“结果导向”思维。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政府往往将行政效率置于法治原则之上,将短期成效置于长远发展之前。古城保护固然重要,但以侵犯私人产权为代价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这种简单粗暴的治理方式,折射出部分基层政府仍停留在“管理型政府”的旧有模式中,未能适应现代治理的要求。
基层治理的“立”,在于确立法治思维和协商机制。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的改造提供了有益借鉴: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居民参与的模式,实现了古城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这种治理方式的核心在于尊重产权、尊重民意,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将各方利益诉求纳入法治轨道。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型,从“命令式”向“协商式”转变。
古城保护与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本质上是一场治理理念的革新。破,不是破门而入的蛮干,而是破除陈旧的治理思维;立,不是立竿见影的速成,而是建立长效的治理机制。在古城保护中,每一块砖瓦都承载着历史记忆,每一扇门后都维系着民生权益。唯有以法治为基,以民为本,才能真正实现古城的永续发展。
古城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基层治理现代化更是一场持久战。破与立之间,考验着政府的治理智慧,也检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期待各地在古城保护中,以更开放的思维、更法治的方式、更创新的举措,走出一条兼顾历史与现实的发展之路,让古城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卫生健康局 唐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