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2月12日讯(文:刘惠娣、姜贻鑫)近年来,随着民间信仰活动增多,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群众宗教信仰实施诈骗。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假借“寺庙募捐”为名,骗取群众财物377万余元的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1年期间,王某、刘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成立多家文化传播公司,网络推广销售佛教产品,并借“修建修缮某地寺庙、做法事、放生、积功德”等名义,向全国各地信众实行募捐,骗取信众募捐款资金共计377万余元。其中,大部分募捐款被王某、刘某、许某私分,少部分用于寺庙修缮、修建。案发后,王某、刘某、许某上缴违法所得共计94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修缮寺庙和为信徒祈福、放生等名义,通过成立公司利用网络宣传向全国信徒骗取募捐,骗得的募捐款除少部分用于修缮寺庙和为信徒祈福、放生外,其余款项被被告人王某、刘某、许某私分据为己有,共计骗得募捐资金377万余元。被告人王某、刘某、许某三人主观上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具有虚构事实、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钱财的行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某、刘某、许某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宣判后,三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邵阳中院,邵阳中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近年来,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人民群众防不胜防。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信众信佛向善的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修建、修缮寺庙需要资金或接受信众委托放生等名义,虚构事实,大肆在网络上宣扬,吸引信众关注并支付款项,但所得款项除小部分用于修缮寺庙或委托项目外,其余款项均被私分。法官在此提醒,信众捐款是出于一片善心,但如不擦亮双眼,仔细甄别,那就可能掉入犯罪分子的陷阱,善款成为他人挥霍的违法所得。广大群众要提升防范诈骗意识,对于涉及钱财的请求,一定要高度警惕,不要盲目相信,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