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8月5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日常社交中,有人以各种理由借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帮我收笔钱,马上转你”“临时用下你的码,给点好处费”“朋友转钱没账号,借你的过渡一下”……
很多人觉得只是借个二维码无伤大雅,甚至贪图一点好处就轻易答应。殊不知,你的一念心软,可能让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不仅钱财受损,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湖南新邵巨口铺一男子因出借自己的微信账号给他人用于收款被公安机关处理!
近日,新邵县公安局巨口铺派出所在工作中得知辖区居民李某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获取线索后,民警随即将李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明,2026年7月,违法行为人李某与好友李某某联系时,对方要求其提供本人的微信账号并收集他人的微信二维码用于制作开网店的收款通道,李某出于帮助好友的想法,提供本人的微信账号,同时联系同在家中的好友肖某、谭某并收集两人的微信收款二维码供李某某使用。
本以为是举手之劳,殊不知自己的收款码成了诈骗资金流转的渠道。期间,李某代收了一笔转账,很快就接到警方问询电话,原来这笔钱是诈骗分子骗取受害人的钱款。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如实交代了其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收款码≠普通二维码,它关联你的个人身份、银行账户,出借、出租、出售都属于违法行为;
2.无论对方是亲友、网友,还是许诺高额好处费,一律拒绝出借微信、支付宝付款码、收款码;
3.不随意向陌生人展示支付码,分清收款码和付款码,不点击陌生链接,不随意扫码,防范盗刷风险;
4.一旦发现自己的支付码被用于违法交易,立刻停止配合,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公众号 新邵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