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也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他们常年奔波在一线,上接政策、下连民心,事务千头万绪,矛盾错综复杂。然而,一种值得警惕的现象正在个别环节滋生:有的地方将“问责”异化为转嫁压力的“万能键”,动辄把村级组织当作责任“兜底”的蓄水池。这种“泛化式问责”看似雷厉风行,实则是在透支基层治理的活力,让本该大展拳脚的“排头兵”变成了谨小慎微的“守摊人”。
问责泛化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权责错位与作风漂浮。古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某些地方片面强调“属地管理”,随意扩大村级责任清单,将本应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专业责任,甚至是超越法律法规的无形重担,一股脑压给村级组织。更有甚者,在追责时奉行“结果论”,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忽视了客观条件的限制与主观动机的善恶。这种“无差别”打击,极易催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避责心态,导致基层干部在干事创业时畏首畏尾,甚至出现“躺平”现象,最终消解的是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纠偏问责泛化,关键在于回归实事求是,厘清“严管”与“厚爱”的辩证法。首先要织密制度的“笼子”,科学划分县、乡、村三级权责边界,坚决砍掉那些不切实际的责任状,确保村干部“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不再为无力承担之事“背锅”。其次要握紧问责的“刻度尺”,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正如古人所言“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对于在改革探索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过失,应大胆容错纠错;对于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唯有让问责精准对标、靶向治疗,才能真正护好一线“尖兵”,让他们在希望的田野上心无旁骛地轻装上阵。
姓 名:韩 庆
单 位:陕西神木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