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络早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认识世界的重要窗口。线上学习、社交互动、休闲娱乐,指尖方寸间承载着孩子们的多彩世界,却也暗藏着网络欺凌、隐私泄露、沉迷网游、不良信息侵蚀等重重风险。当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6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3%。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如何用法律为他们撑起一片清朗的网络天空,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在专门立法和司法裁判两个层面均有实质性推进。这场升级的核心,是打通法律规范与现实治理的衔接通道,把制度规定转化为可感知、可执行、可追溯的网络保护实践。

图 1 图片源自网络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完善进程,首先体现为专门行政法规的落地突破。2024年1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条例从网络素养培育、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四大核心方面,明确了家庭、学校、网络平台、社会各界的保护责任,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条例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数额,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取向,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作为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发布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了防范要求。办法明确界定了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四类信息的判断标准,从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到宣扬炫富拜金消极颓废等不良价值观的信息,都被纳入监管视野。这套双层保护体系的构建,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宏观原则规制细化为可落地、标准化的精准内容管控。

图 2 图片源自网络
与立法完善同步推进的,是未成年人模式从单一应用到全环境的系统性升级。2019年,部分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率先上线青少年模式。但随着未成年网民数量激增、软硬件触达能力提升,单一平台支撑、单一内容供给的模式已无法有效回应未成年人日益多元复杂的数字生活需求。2024年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在原有青少年模式的基础上升级建设未成年人模式。这次升级的最大变化,是将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设范围从应用程序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三方联动。家长可在终端一键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全端应用同步切换;退出该模式需监护人验证,完成核验后各类应用方可同步切回普通界面。未成年人模式还首次提出了分龄推荐标准,优先展示适龄内容。家长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需要对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个性化设置,如设置每日使用时长、节假日使用限制、连续使用休息提醒等。部分终端还推出了远程守护功能,家长可以查看并管理未成年人的用机时长。围绕这一系列创新实践,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科研机构、主流软硬件企业起草了《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将指南中的各项要求进行技术性细化。政策文件和技术文件相互配合,共同打通了从法律法规到政策制度再到具体应用场景的最后一公里。

图 3 图片源自网络
司法方面,2025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三起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违法犯罪惩处典型案例。在案例一中,某公司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允许,擅自将未成年人肖像使用在商品链接中,法院充分考虑违法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判决明确了网络店铺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的基本规则。在案例二中,未成年人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贬损、嘲讽同学的言论,对同学的名誉权造成侵害,法院依法判令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判决强化了未成年人网络言行同样受法律约束的观念,同时也提醒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监护职责。在案例三中,未成年被告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不良信息习得获取他人钱财的方法,从而实施敲诈勒索,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与此同时,法院还向存在内容审核漏洞的短视频平台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压实企业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主体责任。更早之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案件中,因网络平台出现包含未成年人肖像、姓名等个人信息且造黄谣的视频,法院判决认定平台对涉及隐私、涉性谣言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信息审查应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未及时处理侵权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和裁判,不仅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更在全社会范围内发挥了示范、教育和引领功能。

图 4 “绝不手软”新华社发 王鹏 作
在立法和司法之外,常态化的执法监管和专项行动同样构成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一环。2025年暑期,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实施网络侵害行为、隐蔽传播违法不良信息、诱导参与线下危险活动、利用未成年人形象牟利等四方面问题。行动严厉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实施网络欺凌、隔空猥亵等恶性违法行为。2026年6月,中央网信办又组织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调机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和管理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分级分类,严管中高风险功能服务,划定触网安全底线;坚持管建并举,全面推广未成年人模式,升级专属内容池,优化未成年人专门设备。同时聚焦未成年人身份识别问题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将网络保护要求融入技术规范。这种立法规范、技术标准、司法裁判与执法监管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模式,正在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制度化的方向稳步迈进。
回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的历程,一条清晰的主线贯穿始终。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确立基本制度框架,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细化内容管理规则;从青少年模式的初步探索,到未成年人模式的三方联动全面升级;从司法个案的点状突破,到典型案例的系统发布和专项行动的全覆盖推进。这条路径既回应了技术迭代带来的新挑战,也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权益的优先保护。当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进程尚未抵达终点。实名认证如何更加精准有效,未成年人模式如何在不同平台上实现统一标准和互认互通,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如何更好地嵌入保护机制……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和完善。但可以确信的是,当法律的刚性约束、平台的主体履责、司法的裁判引领和家庭的温暖引导编织成一张细密的防护网,孩子们就能在享受数字时代红利的同时,真正远离暗礁险滩,于清朗的网络晴空下自由安全地探索与成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更是全社会不容推卸的共同责任。(中央民族大学 李子墨 金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