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有效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但就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想试图通过遮挡机动车号牌来逃避“电子警察”的拍照取证,逃避法律处罚。


2026年3月6日上午,志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起亚牌白色小轿车在途经辖区多个监控区域时,被监控抓拍到其前车牌被卫生纸遮挡,有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随即,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通过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比对,很快锁定违法车辆,并成功联系到该车驾驶人。
经查,2026年3月5日深夜,驾驶人刘某某驾驶起亚牌陕A5***D号白色小轿车从志丹县出发,准备驶往吴堡中心社区,因为知道沿途有测速抓拍,担心车速过快被抓拍,所以出城后用卫生纸遮住局部号牌,试图用遮挡号牌的办法来逃避“电子警察”。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被监控记录了全过程。


3月9日上午,民警传唤驾驶人刘某某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民警对刘某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刘某某表示,自己会以此为戒,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最后,志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某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遮挡号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以后逃避处罚、逃避责任。驾驶遮挡号牌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往往容易心存侥幸,实施超速、闯红灯、压实线、逆行、随意超车等违法行为,无视法律法规,给正常通行的人和车带来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将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的困难。志丹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通讯员:刘 岗 张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