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8月25日,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为主组建的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正式进驻新化县司法局,对新化县司法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8月25日上午,对新化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在新化县司法局召开。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督导专员、驻监狱检察室主任王青,第五巡回检察组组长、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邓京军,涟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于馍,新化县司法局局长扶新华出席会议,第五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涟源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成员,新化县司法局中层以上干部、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由娄底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副组长、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朝红宣读了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
新化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周波作表态发言。
邓京军围绕明晰职能定位,深刻领会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协作配合,同题共答充分凝聚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严守纪律底线,以高标准严要求展现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四个方面作动员讲话。
王青就如何高质量完成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立足全局,深刻理解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此次巡回检察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务实之举,是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二是把握关键,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巡回检察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工匠精神”,在“精准、深度、效能”上下功夫,从“事后监督”向“事中介入”延伸、从“程序合规”向“实体效果”穿透、从“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拓展、从“单打独斗”向“数据借助”转变,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是凝聚共识,共同书写“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答卷。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立场客观公正,注重沟通加强协作,追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检察监督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工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优化管理,确保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贡献一份力。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矫得好”纵深发展,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注入检察力量。
供稿 | 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