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4月29日讯(通讯员 罗翔 李佳豪 刘萱)近日,市民邹先生匆忙赶到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龙须塘派出所报警称,其将车辆停放于小区门口停车场,出门时发现车内财物被盗。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并对周边开展现场勘验工作。经调查发现,该车辆外观和车窗玻璃完好,车门无撬动痕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经大量分析研判,民警发现了三名违法行为人对车内财物实施盗窃的具体过程。4月4日凌晨3时许,三名违法行为人驾驶电瓶车在该停车场内四处张望,搜寻可“拉车门”实施盗窃的作案目标。在搜寻一番后,最终锁定了邹先生的车辆。其中一人上前拉开车门盗窃财物,另外两人分别在车辆两侧路边望风,三人分工实施盗窃,待得手后骑着电瓶车迅速逃离现场。
民警立即对三名违法行为人逃跑路线进行追踪,通过移动警务平台锁定了三人的相关信息,于4月25日10时许,将石某、杨某、孙某三名违法行为人陆续抓获归案。
到案后,石某、杨某、孙某三名违法行为人对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停车时,要避免将车辆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切勿放车内过夜,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只要人离开车辆,就应及时关闭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财物被盗;锁车后,用手试拉车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既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作案、又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来源:双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