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建设信念坚定、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遵照《办法》认真执行,抓实政治教育、抓牢队伍管理、抓好作用发挥,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持续增强党组织肌体活力,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更加畅通。
聚焦“培根铸魂”,抓实政治教育,提升党员学习“深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是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也是从根本上促进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党组织要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制定“专属菜单”,以“精准滴灌”的形式提升党员教育质效。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以举办培训班、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集体学习方式,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党的创新理论讲准、讲深、讲透;又要借助“数字平台”,用好党员教育“中央厨房”,深化“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分领域、分对象全面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聚焦“活水清源”,抓牢队伍管理,提升党员处置“力度”。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比上年净增114.4万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为加强组织纯洁建设,保持党的队伍纯洁,实现正本清源的目标指明了方向。如今,《办法》的出台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制度保证,各级党组织要依照《办法》相关规定,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让党员队伍更加纯洁,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聚焦“示范引领”,抓好作用发挥,提升党员服务“广度”。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担当,共产党员不是“荣誉称号”。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办法》这一资源,在立足教育的同时,注重转化提高。既要健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通过设立红岩党员示范岗、红岩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又要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处置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专项工作机制,用活用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典型案例,深挖细掘“病灶”滋生的根源,不断净化党内风气、不断清理不良土壤、不断斧正错误倾向,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进、以案醒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党员经常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