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留给中国共产党人的另一项艰巨的任务就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辛勤工作,实现乡村振兴,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在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设立5年过渡期,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笔者认为,脱贫攻坚成果转化与乡村振兴不是对立的两方面,而是将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深化拓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脱贫攻坚成果转化需要顶层设计指明方向、制度运行铺平道路、组织保障提供动力。
一、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顶层设计为成果转化指明方向
中国共产党将中国实际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在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和实践中,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减贫道路。习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其广度、深度、难度均不亚于脱贫攻坚,这就必须在顶层设计方面为其指明方向,把握航船行驶方向,不偏不倚,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措施、汇聚更加强大的力量持续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于理清二者关系,科学谋划好脱贫攻坚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首先,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筑牢思想基础,在步入新时代的历史时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等一系列中央文件、法律法规的出台,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制度机制等方面确定顶层设计。
其次,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这一难题,统筹好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协调发展,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着力解决欠发达地区问题,具体分析产生的原因,解决好相对贫困问题,在政策制定、财政倾斜、金融优惠、人才输入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工作方法,加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援助,继续推进“组团式”援助工作方式,促进欠发达地区在治理方式、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更新加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再次,在全国一盘棋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脱贫攻坚具体措施,在最低标准基础上,统筹好区域协调发展。各地区应当在最低措施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以矛盾特殊性原理与方法论为指导,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而有效的措施,在目标任务、机制确立、评价体系、成效考核等方面制定具体举措指标,进而为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区域发展指明方向。
最后,注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统筹性与针对性,按照规律客观性原理,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正确认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制定乡村振兴战略时不能跳出基本规律,将解决相对贫困、欠发达地区问题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充分认识规律基础上,创造条件利用规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制度运行为成果转化铺平道路
脱贫攻坚战虽然已经打赢,但是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还需要很长时间,这就需要总结脱贫攻坚好的经验做法、措施举措、工作机制继续更好地运用到乡村振兴上来。笔者将脱贫攻坚一系列成就的取得归结为制度运行,其中制度就包括经验、做法、机制、措施等的综合,以“制度”概括更好说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性。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一以贯之而非脱离断带的关系,因而好的“制度”必然会进一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得到进一步使用。精准扶贫方略、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保障、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等举措必然会进一步强化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全方位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性、连贯性和融合性。
总结脱贫攻坚战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好措施,使“制度”得以进一步深化拓展,更加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和国家“三农”问题的历史性转折。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该在总体要求上下功夫,将“制度”一以贯之。
三、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组织保障为成果转化提供动力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等方面做好衔接。笔者认为,这些都可以统一为组织保障,其中涉及领导设置、任务分配、成效考核、责任落实等诸多方面,在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更加重视组织保障问题,为成果转化提供动力。
确定“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到“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制度的衔接。按照《意见》,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政策落实方面,习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5年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这也正切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人才振兴这一要求。以农业生产经营性人才培养为重点,尽快人才革新,进一步满足乡村振兴人才需求。
消除贫困是当今世界时代发展的重大实践课题和重大理论课题。到2020年底我国实现广大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广大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为世界减贫贡献中国经验,同时展现不凡的中国力量。从中央十九大开始部署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提上日程,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5年过渡期内,必须在顶层设计、制度运行、组织保障等方面更加下足功夫,攻坚克难,实现脱贫攻坚成果的成功转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杨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