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县荣华乡综合执法队在小渡码头附近水域巡查时,发现天华村村民陈某中驾驶小型竹排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竹排内查获渔获物。执法队员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依法开展现场取证。
荣华派出所民警与天华村村干部迅速介入,对陈某中进行了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和警示教育,陈某中深刻认识到在禁渔区(或禁渔期)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其认错态度诚恳、悔过意愿强烈。
“我确实做错了,法律意识太淡薄,只想着眼前一点小利,没考虑到对河里鱼虾、对子孙后代环境的影响。”陈某中在反思时表示,“我自愿接受应有的行政处罚,希望能用自己的教训给大家提个醒。”为警示他人,陈某中愿意“现身说法”,配合乡、村宣传,将自己的错误经历和深刻教训告知周边村民,呼吁大家共同遵守渔业法规,保护宝贵的天然水域生态环境资源,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温馨提示: 请广大村民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渔业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任何非法捕捞行为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必将依法处理。保护生态,人人有责!
供 稿丨曹艺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