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弋阳县税务局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为宗旨,以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为契机,注重依法合规,把“监督”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抓好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
提高“监督意识”政府采购准备严密严谨
组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采购工作规范文件精神,强调“监督”工作在政府采购中的重要意义,让采购相关人员了解政府采购的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方式、采购权限、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等采购知识。并且严格遵循预算、立项、采购的工作顺序,制定资金使用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
创新“监督方式”政府采购程序依法依规
紧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采购中邀请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不开口子、不留死角、不打折扣。控制招标价格,多方论证工程招标控制价,防止工程量清单漏项、缺项。规范招标文件,将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履约金、合同价款调整、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等关键内容反映在招标文件内。发挥监理作用,实行旁站监理和总监“双保险”监督机制,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措施和作业指导书,监督施工单位严把原材料进货关,严格查看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强化“监督效能”政府采购工作优质高效
建立健全常态化政府采购督查制度,做到在项目实施的每一关键节点实时参与,以监督检查提高政府采购效能。注重工程质量效能,该局(原国税)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工程被省局定为“修缮项目样板工程”,并多次前来调研;注重资金使用效能,维修工程招标节约率达到12.08%,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率;注重社会评价效能,县政府对该局维修工程表示高度肯定,并派专人到该局进行学习借鉴,崭新舒适的办公环境也得到了纳税人和税务人的广泛点赞和认可。(作者:洪新木、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