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8月21日讯(通讯员 张高桦 张洋 龙嘉莉)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以打促防、打防并举”工作理念,在保持常态化反诈宣传的同时,持续深挖扩线,全面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8月18日,邵阳县公安局九公桥派出所成功劝投一名涉“两卡”人员。
近日,九公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名下银行卡账户资金流水异常,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办案民警立即联系王某某,对其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政策。2024年8月18日,王某某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来到九公桥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查,2024年7月底,王某某通过一网页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UBANK的软件,随后在该软件上注册账号并绑定自己的银行卡,通过该平台以买卖虚拟货币的方式获取利益,导致其名下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10495元。
经询问,王某某对自己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虚拟货币”是一种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互联网,由公司或个人拟定规则出现的兑换工具,原本只存在于“网络游戏”。近年来,国外一些企业打着发展高新技术和法定货币挂钩等炒作概念,为“虚拟货币”添加金融属性,即所谓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以太坊(ETH)、泰达币(USDT)等就是常见的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
2021年9月15日,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提醒广大公民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警方提醒:有不少人顶风作案,妄想着靠“炒币”发财,终究难逃法网。因此,广大公民一定要知法守法,不要参与炒卖“虚拟货币”,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同时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虚拟货币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行为。
(来源:邵阳县公安)